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7條規定「大專校院應廣開性別研究相關課程。」由於大學自治,法規並沒有對大專明訂如中小學每年至少實施4小時性別相關課程的規定。
以往多數學校對於性別教育、性別友善校園的推動不是缺乏概念、就是不屑一顧。自從性別平等相關評鑑納入大學校務評鑑、而校務評鑑又關係到補助之後,大專校院才逐漸開始重視這個議題(雖然許多時候還是虛應故事、應付評鑑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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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性別友善環境(如性別友善廁間)、校園安全、校園性別案件的處理等軟硬體作為之外,學校有無開設性別相關課程也是評鑑時被檢視的指標之一。性別無處不在,與非常多專業都有交集;即使學校科系領域確實與性別議題關連度低,至少在通識課程中也應廣開性別相關課程。這份資料顯示光是「鼓勵」不足以提升大專校院對性別平等教育的重視,才會導致性別事件層出不窮;甚至有些時候,校方或教職員本身就是觸法的人(例如:台大機械系入學考試試題不當事件)。
大學是學生進入社會前最後一個學習階段,也是最接近外在社會的校園環境,能否建立正確性別觀念,關係到未來進入社會以後,在人際中是否能做到與不同性別身分的人相互尊重。面對大專校院性別課程過少的情形,教育部應該採取更積極的作為。
#性別平等教育 #性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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