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2日 星期五

陳志全同志平權動議 梁美芬修正案改至面目全非 獲梁君彥開綠燈

即使看法是對立的兩端,不贊成提案大可投票反對便是,竟然直接把法案改成完全相反的方向,反同連基本做人的道理都不懂嗎……嗯,確實不懂。
報導節錄:
陳志全原議案: ❝本會促請政府研究制訂讓同志締結伴侶關係的政策,令同性伴侶得享異性伴侶平等的權利。❞
經梁美芬修正後的議案:
❝本會支持社會共融,並尊重華人社會所重視的家庭價值觀及本港現行的「一男一女」及「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就此,為維護穩定的婚姻制度及保障現行制度下的相關權益,本會促請政府在研究有關同志平權的政策時,不能動搖現行的婚姻制度,以示尊重本港社會的主流價值觀,並以保護孩子健康成長為大前提,維護「一男一女」及「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以保障社會及家庭的穩定性。❞
陳志全指出,原議案希望具體討論讓政府制訂「同志締結伴侶關係」的政策,而梁美芬修改後的措辭,卻變成政府研究同志平權政策時,要維護現有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
陳志全強調,現時平機會並不承認同性婚姻或締結伴侶關係為「平權」的一部分,因此特意抽出「同志締結伴侶關係」的主題討論,而梁君彥批准梁美芬的修訂,卻連該主題也刪除,失去原議案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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