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5日 星期日

北市性平會反同挺同駁火 教育局冷回:我們修法會自己負責

臺北市教育局三番兩次配合議員,讓特定團體對性平教育政策造成干擾,已經悖離性平教育、性平法以及公平的精神。
如果真的按照草案修改上路之後損害了性平教育的基礎,甚至讓學生反而處在不利的校園性平環境,你拿什麼負責?負得起嗎?既然明知市府有決策權而不是只能被動接受議員意見,為何要把責任推給議會?還是教育局官員本身就對性平教育認知不足?
報導節錄:
北市府教育局打算修改法令,把北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的家長代表,由原本1席提高為4席,甚至直接限定家長代表必須由「家長會聯合會」推派,引發爭議。北市府教育局今天下午召開專案會議,反同、挺同派交鋒駁火;儘管教育局聲稱要廣納意見作為後續修法參考,卻遭與會人士質疑「會議只是形式過水」、「已有定見找我們背書」,教育局官員現場竟冷回:「修法教育局會自己負責,大家不用擔心幫我們背書」。
主持專案會議的北市府教育局副局長洪哲義接受《上報》採訪回應,今天會議只是蒐集意見,作為修法參考,並未有任何決議;經這次會議後,「後續修法將由業務科直接來修」。
至於性平團體質疑,這次修法把家長代表直接綁定由特定團體推派,洪哲義則說,家長會聯合會的代表也是從班級層層選出來的,若各界有不同意見可以再溝通,看操作面如何調整,但原則還是要尊重議會。
⋯⋯ 引發性平團體及部分性平委員抗議,質疑推派方式綁定特定團體,更限縮了其他弱勢家長的參與權。
會議一開始,就有與會委員提問,「附帶決議」的法律地位,到底有無法律拘束力?北市府有無政策決定空間?在北市法務局代表回應,「北市府有政策決定空間」後,會議才繼續進行。
然而,當不少委員提出程序、法律問題時,據轉述,主持專案會議的洪哲義還要大家「不要管程序了,直接來討論草案內容」,卻遭北市女委會委員許秀雯、郭怡青等人抗議、反對,要求必須釐清這些重要問題。
許秀雯律師質疑「限家長會聯合會推派」的適法性,她說,根據《臺北市政府府級任務編組委員遴選作業原則》,條文雖規定民間團體可直接「推派代表」,但前提是這個民間團體必須是「指依《人民團體法》立案」,然而,現在草案直接賦予「家長會聯合會」推派權,但家長會聯合會卻非依人團法立案的「民間團體」,所以照理來說不該適用。
鄭智偉最後並質疑,性平委員應該具有性平專業,若未來被推派的委員出現性別歧視言論或行為,退場機制是什麼?要求教育局必須提出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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