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3日 星期六

羅馬尼亞男爭老公居留權 歐盟:配偶含同性伴侶

行政院還沒提出婚姻平權的對案,我們除了要關注到底會修民法或惡搞另立專法之外,未來修法還有兩個重點是:同志家庭的親權&跨國伴侶能否獲得和異性配偶相同的保障?
  
報導節錄:
雖然沒有正式通過同性婚姻法,卻有同婚法之實。歐盟法院最近判決1起爭議案件,1名羅馬尼亞男子想要與美國丈夫一起在家鄉定居,遭到拒絕,上告歐盟法院,法院認定「配偶」一詞包括同性伴侶,羅馬尼亞憲法法院表示將依照裁定,審理該案的同性伴侶居留權。
  
根據歐盟法律規定,成員國公民的配偶即使不是來自歐盟,也可以享有居留權。儘管羅馬尼亞與歐盟其他5國:波蘭、斯洛伐克、保加利亞、立陶宛與拉脫維亞一樣,沒有法律承認同性婚。但是歐盟法院佐審官瓦特萊(Melchior Wathelet)11日下達意見書,認為「配偶」一詞包括同性伴侶,成員國不管有沒有同婚法,單就配偶居留權問題,不得阻止歐盟公民的居住自由。
  
#婚姻平權 #同性伴侶 #跨國伴侶
蔡英文 Tsai Ing-wen 賴清德
  
新頭殼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1-12/11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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