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備受各界關注的同婚釋憲案24日公布結果,大法官認定《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屬違憲,要求2年內修改相關法律,不過,以何種形式使相同性別二人婚姻受到保障,屬於立法形成的範圍,並非司法機關所管,同婚戰場移往立法院;對此,推動同婚不遺餘力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法案下會期一定要通過,而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則認為,黃金期是6個月。
同婚釋憲案源於長期推動同性婚姻法制化的祁家威,2013年與伴侶登記結婚遭駁回,認定《民法》親屬篇第二章婚姻規定「同性別二人間不能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有違憲疑義,提出釋憲聲請;而身為戶政主管機關的台北市政府民政局,也針對相關婚姻法令是否有違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平等權等問題,提出釋憲。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24日則宣布釋憲案結果,指大法官認定《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屬違憲,並要求主管機關2年內修改相關法律,若時間內未完成立法或修法,同志可直接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打下成為亞洲首國同婚合法的基礎;另外,外界關心是否另設專法一事,呂太郎則強調,以何種形式使相同性別二人婚姻受到保障,屬於立法形成的範圍,並非司法機關所管,也讓同婚戰場正式移往立法院。
▲同婚釋憲讓反同人士崩潰、同志感動落淚。 |
對此,尤美女31日接受電台訪問表示,法案下會期一定要通過,若等到2年後自動生效,反而將使社會陷入混亂;另外,同樣挺同的許毓仁則指出,法案通過的黃金期是6個月,並呼籲法務部儘速提出版本,送入立院合併審查。目前,行政院確定將提出政院版的同婚法案,並已成立專案小組,由法學博士、政院秘書長陳美伶擔任召集人。
另一方面,立法院31日中午將進行朝野協商,討論優先審理的重大法案,同婚是否將列其中?許毓仁回應,立院已排定年金改革、促轉條例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為優先討論的法案,而行政院長林全也將至立院報告預算,即使立院6月至8月排定3次臨時會,同婚法案排入議程的機會可能也不大。
不過,許毓仁表示,同婚法案審理、通過的黃金期是6個月,即便同婚法案排不上議程,法務部也應提出修改法案的時程表,並儘速提出版本,送入立院合併審查。
而針對另立專法或修《民法》爭議,許毓仁認為,另立專法可避免動到《民法》本文條文,對於反對《民法》修正案的同運人士,可能是折衷方案,「但精神上,專章只是擦邊球。」尤美女也指出,另立專章在法理上可行,但內文仍要通過大法官會議釋憲文內平等權的檢驗。
然而,同婚面對的最大阻礙,仍是社會上的反彈力量,尤美女表示,世界各國之所以支持台灣,就是我民主法治及人權價值的重要性,「我們人權立國不是嘴巴說說,是真的去實踐。」呼籲大家不用害怕,只要互相理解、包容、尊重,台灣成熟的民主機制絕對可以化解歧視。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531/9349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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