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轉貼 臺大學生會 【針對臺大校內性別友善住宿權利之聲明】
詳情請見:
花火:台大行政會議決議:就算是跨性別者,每個人都僅能以「生理性別」劃分寢室
https://sparks.ntustudents.org/4899/
【針對臺大校內性別友善住宿權利之聲明】
臺大學務處於106年5月9日之國立臺灣大學第2948次行政會議中,針對本校跨性別同學申請轉至不同於其生理性別之宿舍,提出現行處理模式及建議於未來施行之方式,提請會議討論相關事宜,該提案照案通過。
學務處提案之內容:
(一)本校目前無跨性別同學申請轉至不同生理性別宿舍之規定,有特殊需求均依個案狀況專案處理。
(二)未來建議於學生宿舍成立同寢室須為生理性別相同室友之「性別友善區」,透過制度化解決跨性別學生住宿問題。
詳見:
http://host.cc.ntu.edu.tw/sec/administration/2948.html
詳見:
http://host.cc.ntu.edu.tw/sec/administration/2948.html
經本次學務處提案及行政會議決議後,臺大學生會發布聲明與訴求如下:
一、跨性別轉宿應法制化
目前校內無任何跨性別同學申請轉宿之相關規定,同學若有此需求皆需採行專案處理。然專案處理的模式並無一定標準與流程可循,不僅造成申請同學極大之精神與時間負擔;先前亦曾發生申請同學備齊住宿組所要求的文件及證明,卻於其後被駁回之事。是故學務處應儘速制定跨性別轉宿之相關規定,終止對同學毫無保障之專案處理模式。
二、破除生理性別二分式的「性別友善宿舍專區」
設置「性別友善宿舍」的原意,是希望未來校內宿舍可藉由「同棟且不標籤化」的規劃破除既定性別框架;有需求之同學,則可透過相關規定及透明化的程序申請之。
而本次行政會議通過由學務處所提案之「性別友善區」,其劃分方式仍以生理性別作為性別單一依據。因此同學取得性別認同之相關醫師證明後,校方亦不開放按照其認同性別入住。
此舉不僅忽視跨性別同學之自我認同、違背性別友善精神,也無法解決希望與具有相同性別認同室友同住之需求。生活在對其不友善的性別住宿環境中,承受著住宿同學異樣的眼光,可能造成同學生理與心理偌大的壓力,最終恐將導向眾人皆不樂見之後果。
此一安排凸顯出部分校務人員缺乏對多元性別之認知,因此,本會在此呼籲校方,學生們需要的是真正平等友善的「性別友善宿舍」,而非延續以生理性別粗暴二分、空存友善之名的「性別友善區」,此為完全悖離性別友善精神而成立的「隔離式性別友善專區」。
三、真正平等友善的「性別友善宿舍」與跨性別轉宿應為二並行制度
學務處於行政會議上,提出以性別友善區解決跨性別同學的住宿問題。暫且不論此「性別友善專區」只允許依照相同生理性別入住同房之荒謬,以性別友善區解決跨性別同學住宿的方式看似落實性別友善,實則規避學務處與住宿組長期漠視跨性別學生住宿需求的事實。
因此,校方必須正視性別弱勢學生之權益,性別友善宿舍與跨性別轉宿應雙管齊下、並行施行,不該藉成立專區來遮蓋跨性別同學轉宿需求須被妥善處理一事。
四、針對先前備齊住宿組要求之申請同學,校方應履行承諾
先前曾有跨性別同學申請轉宿,在備齊住宿組提出之要求後,卻被學務處以內部會議駁回。對此本會呼籲校方需恪守信賴保護原則,履行對該位同學「備齊條件即可轉宿」之承諾,勿在作出承諾之後方以無相關可依循規定為由,侵害同學權益。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會
2017.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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