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節錄:
美國34歲男同志馬克(Mark Seaman)2009年12月時與同性伴侶於費城一同搭乘計程車時,在車上吻了對方的額頭一下,被司機看見,當場示意要他們下車,「你不能在這那樣做。」事後,馬克即對計程車公司投訴。如今8年過去了,判決出爐,也終於還馬克一個公道。
據了解,費城當地人際關係委員會明文規定,公司得對員工的行為負責,即使是計程車公司也要善盡教育司機的義務,不能因種族、信仰、性向而歧視乘客。如收到過多的投訴,該委員會有權關閉遭訴公司的權利。而馬克的案例就是最清楚的例子。
不過,馬克對於判決拖了8年,覺得疑惑,針對馬克的疑問,委員會僅表示,有許多因素導致案件審理上的延遲,對此感到抱歉,但拒絕進一步說明延遲的原因。不過馬克還是對這遲來的正義感到非常滿意。對於此案件,費城愛滋病法律項目公司執行董事高芬(Ronda B. Goldfein)表示,「對在費城搭計程車的人來說,這是一項很大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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