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 Tsai Ing-wen 政府想要鞏固保守勢力的選票,還要照顧「前輩」對婚姻平權的感受,卻忘記當初是由於年輕族群對現狀不滿、追求進步價值才使得 民主進步黨 能完全執政。如今在婚姻平權、勞基法等政策上對選民過河拆橋,下回繼續執政的根基也正快速崩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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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大法官在解釋文裡以「立法形成之範圍」,看似對同性婚姻是否修改民法或另定專法持開放態度;不過,解釋文裡認為若未能於兩年期限內完成修法,即可逕行依《民法》婚姻章規定登記結婚。代表即便採專法模式,其對於同性婚姻的之相關保障與權力,也不得少於《民法》對異性婚姻的規範,這已讓另立專法的作法已充滿違憲風險。
換言之,若最後蔡英文基於與「長輩」妥協,端出的是「專法」版本,,勢必不斷遭遇挑戰,甚至再次聲請釋憲。德國在2001年就通過《同性伴侶法》,想以專法形式保障了同性戀伴侶,不過,專法通過後總是掛一漏萬,不斷修法;而從同性伴侶的工作撫卹、稅法繼承到收養判決等等,遭遇數百件釋憲聲請,最後終於在今年中旬索性通過同性婚姻法制化。
德國聯邦憲法法官Susanne Baer就曾對前往德國訪查同性婚姻狀況的台灣法務部官員表示,德國同性伴侶法是特定時空脈絡回應保守派勢力下所妥協的產物,但文化實踐的結果後來證實與婚姻無太大差別。如果要走德國的路,那就必須再一次經歷逐步且緩慢地,在各個關聯領域作法制上的調整,那麼在效益的考量上,倘若社會已經成熟到一個階段,民眾對此議題已有共識,一步到位不論在政策上或是技術上,都是比較好的選擇。
同性婚姻衝擊世代結構與宗教價值,的確不容易求全。不過,比起《勞基法》所涉及的勞資資源分配,婚姻平權是個更純粹的人權價值問題。蔡英文當年支持婚姻平權的訴求之所以打動人心,在於她同理了同性戀者不願意被當成不一樣人的情感,若再次從婚姻平權修法裡退卻,那將是年輕選民與執政誠信的全面潰堤。
蔡英文尊敬的長輩想必是素樸的台灣獨立支持者,他既能在自己追求獨立與蔡英文維持現狀的兩難裡找到折衷,為何不能在自己的宗教理念與蔡英文實踐婚權主張的困境裡找到平衡?揮刀向內的改革從來不容易,但能否跨出這一步,也只在蔡英文與「長輩」的一念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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