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3日 星期六

賴天恆/第一次「仇女」就上手

仇女是什麼?真的是跟特定女性「有仇」嗎?還是來自習以為常的特權受到挑戰?
內文節錄:
我們的社會有許多「社會規範」,其中一部分是「怎樣當個女人」:女性要關愛男性、留意男性的需求、溫順並從屬於男性。簡單地說,就是「女生要有女生的樣子」,符合的就是好女人;違反的則是壞女人。
康乃爾大學哲學家凱特曼尼(Kate Manne)認為,這類性別規範與期待(gender norms and expectations),特別是針對女性定下的社會規範,是「仇女」的基礎。
根據曼尼,所謂的仇女就是:
依照父權的標準,糾察、制裁違反性別規範與期待、動搖父權的「壞女人」,以便維護男性為尊、女性從屬的社會秩序。
制裁「壞女人」的方式很多。這當中當然包括比較「溫和的提醒」,像是說教、揶揄、嘲笑;到比較「直接的手段」,像是羞辱、醜化、譴責、公審,甚至訴諸暴力、脅迫、性騷擾、性侵害。這些制裁一方面是要打壓那些不「安分守己」的女性,另一方面則是教訓其他女性,要他們不要「學壞」,以至於動搖了父權社會、威脅男性的地位與利益。
仇女當然不必然透過制裁。仇女也可以體現在獎勵「好女人」的制度與行為上⋯⋯由於區分了「好女人」與「壞女人」,「仇女」自然不是無差別地仇恨所有女性。仇女只是要好好對付那些特定、少數的「壞女人」。此外,仇女也不見得真的帶有「仇恨」。
制裁「壞女人」的人,有可能主觀上完全認為自己是出自善意,要「提醒」女性要「乖」,以便「追求屬於女性的卓越」——賢德。仇女也可能只是基於害怕社會秩序改變的平庸保守心態。這種對改變的恐懼,往往被美化為「維護傳統價值」。而在「傳統」的大旗下,保守人士即便不是刻意打壓女性,所作所為實際上就是在糾察、制裁「壞女人」。
曼尼指出,要看清楚哪些行為、制度是出自於父權的仇女,其實很簡單。只要找一個條件相當的男性,看看他在做相同的事情時,會不會受到相同的制裁就好。如果一個人,只因為她是女性,就要受到更嚴格標準的檢視、面臨更嚴格的制裁,那麼我們就知道她受制於「仇女」。
我們要追問這些所謂的「男女不同」,就算目前為真,為什麼為真。有可能我們對性別差異的認知是錯的。但是更有可能,不同性別之所以有差別,正是因為我們先相信了男女有別,給予了差別待遇,自然導致表現上有所不同。
父權、仇女幾乎是無所不在。但男性也不是「必然」仇女。只要捨棄父權社會毫無根據的性別刻板印象、拒絕父權預言自我實現、停止雙重標準的性別規範與期待,男性自然不會因為性別去制裁任何人,自然不會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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