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的修法專案小組沒有納入同志代表,如何能瞭解同志需求?主要負責的秘書長卻特地加入與修法受影響群體無關的牧師群組,這是什麼道理?
法務部陳明堂次長的回應依然毫無誠意,難道立法可以超出大法官給予的兩年限期嗎?
從勞基法修法到年金改革,凡是政府高層矢言通過的法案,在立法院幾乎是毫無阻礙;即使是充滿爭議的前瞻計劃,行政部門依然執意推動,民進黨柯總召甚至甘為行政部門的橡皮圖章。選前喊出支持婚姻平權的蔡總統,可願意用相同的決心實現平權理念?
報導節錄:
身為同婚釋憲聲請人祁家威的委任律師,許秀雯上周五在釋憲後首度召開的行政院性平會上提案,要求政院法制研議專案小組召集人陳美伶針對同婚修法的方向、立法形式及期程進行說明及報告,獲得多數性平委員連署支持。
據轉述,許秀雯在會中發言表示,過去幾周行政院法制小組討論的內容,例如結婚年齡等,「多半是不具爭議性、且社會已有共識的內容」;但同婚修法,外界真正關心、真正的「深水區」,是包括婚生推定、收養、人工生殖以及跨國同性配偶等問題。
許秀雯更直接在會議上發言問陳美伶,既然小組每周針對同婚修法討論,「那小組成員中到底有沒有出櫃同志?」
她表示,若所有修法小組成員根本對同志的社會處境很陌生,也欠缺相關生命經驗,有可能官員會糾結在一些根本不重要的問題,或根本不好意思問人,而耽誤修法進程;甚至還曾傳出有小組成員問出「同志是怎麼知道自己是同志呢?」等問題,若無法理解同志處境,後續討論修法時假設的情境很可能跟實務有落差。
許秀雯建議,修法小組除了跨部會官員,也應開放具有同志議題或性平專長、由政院遴聘的性平委員列席,除了能適時提供意見諮詢,也能省下修法成本。
據轉述,葉德蘭在會中支持許的立場表示,談「實質平等權」這一塊,必須讓要「受影響的群體」參與決策過程,而同婚修法直接影響、受益的對象就是同志群體,因此她主張,必須讓他們有機會參與修法的決策過程。
許秀雯隨後則提醒陳美伶,大法官釋憲已揭示了「平等保護」原則,修法討論必須根基於此;而所謂的找民間團體溝通,也必須注意「很多意見並不是等價的」,尤其是充滿歧視言論的反同意見。她認為,同婚修法在釋憲後,已是「價值選擇」的問題,執政部門應儘速做出政策決定。
許秀雯會後接受《上報》採訪表示,現在行政部門對於修法的進度及作為,看起來仍等待「高層的政策決定」,因此執政黨及蔡英文總統應儘速負起政治責任、做出政策決定,才能讓行政部門真正動起來。
上報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2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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