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6日 星期三

【婆的深櫃之路】因為我們「不一樣」,所以不能結婚?

引自內文:
所有的人權抗爭都圍繞著汙名及其背後的驅逐進行:過去女性不能踏出家門半步,也不能投票、過去黑人不能出入高檔餐廳,也不能坐在公車前排、過去我們把原住民族稱作「番仔」,把外國籍的配偶稱作「外籍新娘」,把移民勞工稱作「外勞、瑪麗亞」。
繞開民法改訂同性伴侶專法,是一種變相的驅逐,愛有等差、人有階級,處在底層的人們不應該擁有同樣的權利;性別教育撤離校園,隱匿了 LGBT+ 的真實存在,「同志」和「一般人」之間的斷裂越來越大,巨大的縫隙中,會不會有更多玫瑰少年少女?
以平權為號召的公民投票,是你/妳和我,對於走向民主、平等、自由社會、對於人權教育的積極抗爭,反同性婚姻的任何一項提案如果通過,將是我們默許社會差別待遇、默許社會少數是不可言說之秘密的苦果。
2016 年推動同性婚姻平權時打出響亮的扣號「別人結婚,關你屁事」已然轉型,如今,「別人結婚,真的關你的事」!因為這一戰,是人權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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