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是否需要忠貞要讓社會來討論?】
【行政院婚平草案最快明年初才能產出?】
大法官已經解釋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無異,這個政府到底為什麼這麼「著迷」於社會共識?把這些議題丟上網路平台叫大家來凝聚共識,好讓MMM洗板,再說因為社會共識如何如何,所以同性和異性的規定應該有所區隔,政府是這個用意嗎?否則法律制定這麼專業的事情,且在大法官解釋所揭示的審查標準之下,哪裡有「社會共識」置喙的空間?
上一個刻意拿掉同性伴侶忠貞義務法律條文的國家是義大利,因為境內有個梵諦岡城國、特定宗教勢力龐大,婚姻是神聖不可被同性關係侵犯的,他們向政治人物施壓,硬是用法律暗示、區隔同性伴侶和異性配偶的不同。
臺灣明明不是宗教國家,行政院拋這種議題出來說要在網路上「凝聚共識」,無視同志在這半年多來已經遭受的各種歧視和傷害,還想暗示同性間的婚姻可以選擇不忠貞?其心可議。
另外,新新聞也報導,行政院最快提出草案的時間是明年初。明年有地方選舉,政府要是真心想推動婚姻平權,應該在今年內速戰速決,而非拖到明年讓它再次成為選舉議題,讓同志再度淪為政治鬥爭的犧牲品。
報導節錄:
未來同婚合法化後,同性伴侶享有婚姻權利也會有相對的義務與法律責任,舉例來說,民法婚姻章中,夫妻之間兩項重要義務:「夫妻互負同居之義務」(《民法》第1001條)、夫妻履行貞操義務(《民法》1052條),未來同性婚姻是否比照適用,未來需要開放各界討論。
另外,異性婚姻為避免近親結婚,導致下一代遺傳疾病問題,有禁止血緣過近男女結婚,同時,為避免衝擊傳統倫常,也有禁止像公公與媳婦等無血緣關係的男女結婚,未來,同婚合法化後,是否也有類似禁婚的限制,專案小組下周也會討論,法務部、內政部等部會目前已在整理相關意見。陳美伶說,類似上述問題,「我們必須(透過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丟出來,讓大家討論」。
#婚姻平權 #拒絕專法 #行政院 #釋憲
風傳媒〈同性婚合法化後還要履行貞操義務嗎?行政院專案組小組網路平台徵詢意見〉 http://www.storm.mg/article/279240
新新聞〈陳美伶領軍 同婚修法最快明年初送草案〉
http://www.new7.com.tw/NewsView.aspx…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