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平權 蔡英文 Tsai Ing-wen #不要再拖了
報導節錄:
知名星座專家薇薇安去年驚傳罹患乳癌後,同年11月30日病逝,據悉,她身後留下上億元遺產,卻因未婚又無子嗣關係,遺產全歸父母所有;不過,薇薇安經紀人、同時是其同性伴侶的Nemo不滿,兩人協同打拚後卻只能分配到200萬元,因而向台北地院遞狀,以「清償債務」名義請求分配當事人遺產中之940餘萬元;全案今日下午首度開庭審理。
原告律師主張,兩人成立薇冠公司後,檯面上雖由星座專家薇薇安出外接通告、負責賺取收入,但檯面下包括經紀、司機與助理等工作,均由張女打理,強調「她是公司委任員工」,雙方屬委任契約關係;但因公司財務規劃關係,並未實質受薪,因此請求740餘萬元酬勞,加上被告日前承諾之道德義務贈予200萬元後,共求償為940萬餘元。
不過當原告律師提到,「被告一再否認同性伴侶關係...」時,卻被法官以「本庭拒絕調查同性伴侶關係」為由打斷。
Nemo聲明全文:
各位媒體記者朋友大家好,我是Nemo,薇薇安(佳瑛)的經紀人,也是佳瑛16年的親密伴侶。
2014年8月19日,醫生宣告佳瑛得了癌症,我們開始了兩年多對抗病魔的日子,篤信佛教的佳瑛深信我們終將等到奇蹟,但很遺憾,奇蹟沒有發生,在佳瑛2016年11月30日辭世時,當時身邊只有我一個人,她對我說:「對不起,我已經盡了我最大的努力了,我多希望能陪你更久一點。」
佳瑛走後的這近一年來,我在生活上與心情上都承受極大的痛苦,除了憂傷佳瑛的逝去,我也被迫搬離我們共同居住的家,而我曾以為那會是我跟佳瑛白頭偕老的地方。
佳瑛住院時,我們曾討論過如果她真的過世該怎麼辦?她雖然抗拒這個話題,但她相信她的父親會善待我,不會賣掉我們的家。她父親也在佳瑛生病期間不止一次的跟我說:「你放心,我不會虧待你。」
佳瑛說如果她的父親真的賣掉我們的房子,她無論如何都不會原諒他,因此,佳瑛沒有留下遺書,而噩夢就在佳瑛走後開始。我和佳瑛的父親為了房子的事情協商多次,很遺憾,我沒能守住我們的家,佳瑛的父親拒絕承認那是我們共同所有,也拒絕正視我倆的伴侶關係,雖然他以為他已寬容對我(一個女兒的助理),但對我來說,身為佳瑛相伴16年的伴侶,他認為我只是貪戀他的錢財,這對我來說這是一種人格羞辱。
和佳瑛的父親對簿公堂,索回我和佳瑛共同打拚存下的家產,這應該是佳瑛和我從沒想過的結局。佳瑛因為工作性質和個性,從不願讓人知道我倆的關係。在外,我就是經紀人;在內,我們才是相偎依的情侶。雖然知道一但訴諸法律,就有可能將我倆的關係置於公眾,但我在一無所有與別無選擇的情況下,我只能做我最不願意做的決定:拿回屬於我的財產和尊嚴。
我了解我的處境有可能再次提醒社會同性伴侶缺乏婚姻保障下的艱難處境,但顧慮到佳瑛想保留住她生前在世人眼中的形象,我與律師商量,希望案件不要曝光於媒體,我們也一直沒有對外主動發布任何訊息。無奈不知何故,還是驚擾了各位,我甚感惶恐,僅能將事情始末簡單交代。
我十多年來和佳瑛一起工作,名義上我雖受雇於佳瑛成立的「薇冠有限公司」,但就像許多夫妻共同打拚事業,我並未實際支領報酬,而是在2006年把我們共同所賺的一起買下共同居住的房子,當時我們的存款不夠,我還向家人借了一筆錢當作房子的頭期款。佳瑛沒有安全感,又不想讓人猜測我倆關係,因此雖然房子是兩人的錢買的,卻只登記在佳瑛一人名下。
在佳瑛父親迫我離開房子後和律師討論,我決定向佳瑛的繼承人,也就是佳瑛的父母要求返還這多年來的工作所得,雖然留住我倆家的機會已經渺茫,但至少,不要讓我落得一無所有。
我不是個擅長在鏡頭前表達自己的人,盼能用這信件表達心聲,期望媒體朋友見諒,也誠摯感謝大家的關心。
報導節錄:
知名星座專家薇薇安去年驚傳罹患乳癌後,同年11月30日病逝,據悉,她身後留下上億元遺產,卻因未婚又無子嗣關係,遺產全歸父母所有;不過,薇薇安經紀人、同時是其同性伴侶的Nemo不滿,兩人協同打拚後卻只能分配到200萬元,因而向台北地院遞狀,以「清償債務」名義請求分配當事人遺產中之940餘萬元;全案今日下午首度開庭審理。
原告律師主張,兩人成立薇冠公司後,檯面上雖由星座專家薇薇安出外接通告、負責賺取收入,但檯面下包括經紀、司機與助理等工作,均由張女打理,強調「她是公司委任員工」,雙方屬委任契約關係;但因公司財務規劃關係,並未實質受薪,因此請求740餘萬元酬勞,加上被告日前承諾之道德義務贈予200萬元後,共求償為940萬餘元。
不過當原告律師提到,「被告一再否認同性伴侶關係...」時,卻被法官以「本庭拒絕調查同性伴侶關係」為由打斷。
Nemo聲明全文:
各位媒體記者朋友大家好,我是Nemo,薇薇安(佳瑛)的經紀人,也是佳瑛16年的親密伴侶。
2014年8月19日,醫生宣告佳瑛得了癌症,我們開始了兩年多對抗病魔的日子,篤信佛教的佳瑛深信我們終將等到奇蹟,但很遺憾,奇蹟沒有發生,在佳瑛2016年11月30日辭世時,當時身邊只有我一個人,她對我說:「對不起,我已經盡了我最大的努力了,我多希望能陪你更久一點。」
佳瑛走後的這近一年來,我在生活上與心情上都承受極大的痛苦,除了憂傷佳瑛的逝去,我也被迫搬離我們共同居住的家,而我曾以為那會是我跟佳瑛白頭偕老的地方。
佳瑛住院時,我們曾討論過如果她真的過世該怎麼辦?她雖然抗拒這個話題,但她相信她的父親會善待我,不會賣掉我們的家。她父親也在佳瑛生病期間不止一次的跟我說:「你放心,我不會虧待你。」
佳瑛說如果她的父親真的賣掉我們的房子,她無論如何都不會原諒他,因此,佳瑛沒有留下遺書,而噩夢就在佳瑛走後開始。我和佳瑛的父親為了房子的事情協商多次,很遺憾,我沒能守住我們的家,佳瑛的父親拒絕承認那是我們共同所有,也拒絕正視我倆的伴侶關係,雖然他以為他已寬容對我(一個女兒的助理),但對我來說,身為佳瑛相伴16年的伴侶,他認為我只是貪戀他的錢財,這對我來說這是一種人格羞辱。
和佳瑛的父親對簿公堂,索回我和佳瑛共同打拚存下的家產,這應該是佳瑛和我從沒想過的結局。佳瑛因為工作性質和個性,從不願讓人知道我倆的關係。在外,我就是經紀人;在內,我們才是相偎依的情侶。雖然知道一但訴諸法律,就有可能將我倆的關係置於公眾,但我在一無所有與別無選擇的情況下,我只能做我最不願意做的決定:拿回屬於我的財產和尊嚴。
我了解我的處境有可能再次提醒社會同性伴侶缺乏婚姻保障下的艱難處境,但顧慮到佳瑛想保留住她生前在世人眼中的形象,我與律師商量,希望案件不要曝光於媒體,我們也一直沒有對外主動發布任何訊息。無奈不知何故,還是驚擾了各位,我甚感惶恐,僅能將事情始末簡單交代。
我十多年來和佳瑛一起工作,名義上我雖受雇於佳瑛成立的「薇冠有限公司」,但就像許多夫妻共同打拚事業,我並未實際支領報酬,而是在2006年把我們共同所賺的一起買下共同居住的房子,當時我們的存款不夠,我還向家人借了一筆錢當作房子的頭期款。佳瑛沒有安全感,又不想讓人猜測我倆關係,因此雖然房子是兩人的錢買的,卻只登記在佳瑛一人名下。
在佳瑛父親迫我離開房子後和律師討論,我決定向佳瑛的繼承人,也就是佳瑛的父母要求返還這多年來的工作所得,雖然留住我倆家的機會已經渺茫,但至少,不要讓我落得一無所有。
我不是個擅長在鏡頭前表達自己的人,盼能用這信件表達心聲,期望媒體朋友見諒,也誠摯感謝大家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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