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7日 星期二

葉繼元警員為尊嚴與自由堅持的勇氣好教人動容。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這次的判決雖讓人失望,但內政大小事-內政部還是可以督導警政署修改不符合 #性別工作平等法 的規定,不要再以蓄長髮為由對男性員警做出懲處。
  
所謂「觀感」是很主觀的標準,員警能否做好份內的工作才是真正重要的考績指標。如果男警員因為「有礙觀感」不能蓄長髮,女警員是否也要被規定一律留長髮好符合「女性的模樣」?
  
#多元性別 #葉繼元 #警察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https://www.facebook.com/jrf.tw/videos/1015515521487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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