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則新聞又提醒了我們: 衛生福利部 到底什麼時候要正式公告禁止?
報導節錄:
總部設在美國的人權觀察組織(Human Rights Watch)發表報告指出,中國LGBT(即同性戀、雙性戀與跨性別)族群在同性戀除罪刑化已逾20年後,仍遭社會歧視和侵權,甚至被強制接受服藥及電擊,意圖借此改變其性傾向。該組織批評,中國多個醫療機構至今仍提供轉化治療,部分手段幾近酷刑,反映政府並未積極提供約束相關行為。
報告基於內地17名LGBT人士的訪談所寫,當中不論成年或未成年者,均曾在父母威脅逼迫、肉體強制的情況下接受轉化治療。據指他們沒有一個人是在自由且知情的情況下,同意接受治療;部分人在試圖逃離時,遭醫護人員打暈送返,「等我恢復意識的時候,發現自己躺在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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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組織調查,提供上述轉化治療的醫療機構,包括由政府監督管理的公立醫院、獲衞計委發牌監督的私人診所。其「治療手法」亦包括非自願的拘束、強迫服藥和電擊,可能構成酷刑。人權觀察LGBT權利部主任表示,若中國政府有意結束對LGBT人士的歧視和侵權,「應該立刻阻止醫療機構繼續進行這種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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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組織調查,提供上述轉化治療的醫療機構,包括由政府監督管理的公立醫院、獲衞計委發牌監督的私人診所。其「治療手法」亦包括非自願的拘束、強迫服藥和電擊,可能構成酷刑。人權觀察LGBT權利部主任表示,若中國政府有意結束對LGBT人士的歧視和侵權,「應該立刻阻止醫療機構繼續進行這種治療」。
據了解,早於2001年中國心理學會已把「同性戀」,從中國精神病分類與診斷標準(CCMD)中正式排除;2013年當局制定的《精神衞生法》亦規定,精神障礙的診斷與治療應遵循診斷標準。換言之,同性吸引並非精神障礙,轉化治療應屬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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