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男子正在日本為自己與其他日本同志爭取權益,而日本司法體系也謹慎以對此訴訟案,期盼能因此開啟日本關於婚姻平權的更多討論,更希望這場訴訟有正面結果。
報導節錄:
台籍男子G先生在23年前以留學名義入境日本定居,但由於同性伴侶關係無法律地位,加上HIV帶原的身份,一直未取得合法居留權;今年初遭東京入國管理局要求強制出境。G先生在日本法律界及LGBT支援團體的協助下,控告東京入國管理局違反日本憲法「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原則,成為日本史上第一宗同性伴侶爭取平等法律權益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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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先生進一步指出,日本外務省自2003年起,針對外交官的同性伴侶給予和異性伴侶同等的待遇;而駐日美軍相關人士的同性伴侶,也同樣獲得入國居留許可。他表示,或許在二次大戰後,日本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美國的幫助,因此給予美國人士有「特殊待遇」;但是十多年以來,日本國內及居住在日本的其他國家同性伴侶,追求婚姻平權法律制度仍遲遲沒有進展,日本民眾及其他日本境內外國人同性伴侶,仍無法享有與和在日美國人一樣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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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先生進一步指出,日本外務省自2003年起,針對外交官的同性伴侶給予和異性伴侶同等的待遇;而駐日美軍相關人士的同性伴侶,也同樣獲得入國居留許可。他表示,或許在二次大戰後,日本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美國的幫助,因此給予美國人士有「特殊待遇」;但是十多年以來,日本國內及居住在日本的其他國家同性伴侶,追求婚姻平權法律制度仍遲遲沒有進展,日本民眾及其他日本境內外國人同性伴侶,仍無法享有與和在日美國人一樣的權利。
G先生同時點出,日本是目前G7(七大工業國)中唯一尚未承認同性伴侶婚姻合法性的國家,LGBT人權狀況甚至落後於台灣。他強調,個人的尊嚴、伴侶的選擇,以及婚姻的自由,都是日本憲法所賦予的基本權利,然而這樣的憲法精神和「居留特別許可」權卻無法適用於外籍同性伴侶,這樣的不平等,正是他與日本的律師及相關團體挺身而出的原因。
此一居留訴訟已於8日進行第三次庭審,並訂在12月1日進行第4次開庭。據G先生及律師團的討論研判,此類以日本政府為被告的訴訟,很少能獲得如此謹慎而長時間的審理,顯見日本司法體系對此議題的慎重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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