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一個家庭對於現在台灣的年輕人來說的確一點也不容易,然而正是因為這樣更加要使已經被視為平等權一部份的同志婚姻法制化,在法律的保障下才能使得同性、異性婚姻所享有的權利義務相同,而不是讓同志朋友在成家時付出比其他人更多的成本,這樣是讓社會制度持續壓迫經濟條件較不好的性少數,而法律不該是成為社會階層失衡的幫手。
報導節錄:
的確,年輕人長期被壓榨的低薪現象,已經造成了異性戀晚婚、不婚和不敢生、少子化等社會問題;而同樣的,低薪也是同志族群想要出櫃或同婚的最大障礙。
之前,許多同志都把不敢出櫃歸咎於是「不想讓父母傷心」,可是,讓他們難以啟齒的真正原因卻可能是:一個住家裡、吃家裡、用家裡的低薪族同志,又怎麼敢輕易向父母出櫃呢?萬一爸媽不爽而用經濟手段約束孩子,倒楣的還是同志自己啊!
因為低薪所以不敢出櫃,當然也就更不必奢望同婚的可能了!
大多數異性戀在婚前都希望得到家人的認可,就是因為「成家」是一件相當花錢的事,因此,有些父母會替孩子負擔買屋的頭期款,不然就是讓新婚夫妻暫時與爸媽同住;只是,這兩個選項似乎都無法適用於想要結婚的同志。
首先,為了讓孩子能有安定的家庭生活,甚至是給未來的金孫一個好的成長環境,所以許多父母願意贊助子女買房;但是面對同婚子女,爸媽既不確定這段婚姻能維持多久,更不指望將來能抱孫子,當然也就不會有任何經濟支援了。
更慘的是,父母還有另一種反對同婚的霹靂手段:你一定要結婚的話,那就自己搬出去,因為我沒辦法和你們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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