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追求多元性的過程中,有一個基本的規範來判斷某個主張是否能被接受,這個規範即是:所有的主張都不得危及多元性本身......在多元性作為規範性判準的前提下,將反同意見納入性平會根本就不算是『尊重多元』,而是漠視一種欺壓多元性發展的觀點。」
內文節錄:
「性別」在過去幾個世紀中,是一直影響女性生活與生存機會的分類。換言之,當這位工程師以「平均而言」的方式看待兩性差異,認為這只是解釋性別「差距」而非歧視時,他已經忽略了這個分類從來都不是簡單的分類,而是造就女性長久以來劣勢處境的權力作用。
此外,更顯矛盾的是,這位工程師在論述完女性「平均而言」如何後,又很「誠懇地」主張我們應該將每個人視為「個體」,而不是其所屬(性別)群體的一員。是的,我們該將每個人視為個體加以尊重,而不是只看其(性別與其他)屬性。但前提是:我們真的讓性別差異成為簡單的且不具任何價值位階的差異時,這樣的說法才不會是另一種遮掩權力作用的手段。
如果我們仍以「平均而言,女性…」思考兩性差異,我們就仍得小心各種「看似」抹除差異的言論。
至於這位工程師主張Google打壓了內部的保守意識型態,有害「意識型態多元」的發展,讓我想起上個月反同團體要求加入教育部性別平等委員會的新聞。據新聞報導,行政院當時也是以尊重多元意見表達的理由,同意這項要求。
不管是這位工程師的主張,還是行政院的立場,反映的都是一種很表面的,甚至是有問題的多元態度。簡單來說,這種多元態度主張,不管我說什麼,你都得尊重我也有這樣說的自由。這看起來很合理。但實際上,這樣的多元態度缺乏一個規範性的判準,最終很容易在尋求結論的前提下,導致「看誰拳頭大」的局面,例如,看誰動員的選票多、看誰喊的聲音比較大,或真的就是看誰能讓對方「消音」。
為了避免這樣的結果,義大利哲學家瓦蒂莫(Gianni Vattimo)的觀點在這裡有參考的價值。他主張,我們必須將「多元性」本身當作追求多元性的規範性判準。這個看起來弔詭的宣稱意指:在追求多元性的過程中,有一個基本的規範來判斷某個主張是否能被接受,這個規範即是:所有的主張都不得危及多元性本身。
也就是說,包容多元意見的前提在於,被提出的意見本身不會壓迫其他意見。瓦蒂莫認為,唯有如此,我們才有立足點反對那些實際上打壓了多元性的主張。
以此來看,在多元性作為規範性判準的前提下,將反同意見納入性平會根本就不算是「尊重多元」,而是漠視一種欺壓多元性發展的觀點。因為反同意見本身的主張是對某一群體的生存壓迫,是對人類生存多樣發展的打壓。同樣地,當這位工程師所謂的保守意識型態意指,因兩性的生物差異,維持兩性在工作環境、待遇、處境上的差異時,這樣的觀點也忽視了女性長久以來被壓迫的歷史與處境,因此不但難以說是落實多元性發展,更可能是歧視的危險變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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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時代 https://www.bnext.com.tw/…/google%27s-ideological-echo-c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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