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1日 星期五

獨家!全國同婚註記 女同婚比男同婚多近四倍

大法官給立法機關兩年期限並非鼓勵修法拖遲到最後一刻,執政黨既然堅持要有行政院的對案版本,就應該責成修法小組加快腳步,而不是用「有必要再開」這種態度拖延,更不應認為同志的權益必須徵求特定宗教團體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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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修民法 保障完整權益
報導節錄:
內政部最新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全台共有2223對同性伴侶完成註記,其中女性登記者人數3510人,男性為936人,女性註記同性伴侶的人數是男性的近4倍⋯⋯開放登記的縣市中,登記人數以新北市為最多,共有970人,其次為台中市846人,第三為台北市818人。
⋯⋯大法官認為,現行法律未允許同性兩人結婚,違反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人民平等權的保障,法務部應在2年內研擬修法,保障同性婚姻。6月起由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主持「同性婚姻法制研議專案小組」,辦理配套法規研修及法案研擬等作業。
不過,專案小組原定每周開一次會,會後並向媒體進行說明,但近期卻「卡關」。據了解,起先針對較為單純的結婚年齡、同居義務等法律條文,小組成員均迅速取得共識,不過卻在收養子女等方面卡關,此外,反同婚團體抗議聲浪大,加上陳美伶忙於處理其他重要法案,專案小組有時停開、有時「低調開」,最近變成「有必要再開」。對此,陳美伶表示,草案還是在討論及研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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