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可以很簡單,就是兩個人之間的事而已。」
引自報導內文:
米契曾有過一段15年的婚姻:「我進入異性戀婚姻時,並不承認自己是同性戀,當時我拒絕接受自己是同志,因為我想符合社會的期待。」
後來,米契終於出櫃,「我與伴侶在一起12年了,我們的感情與其他人的感情沒什麼不同,我們都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應該享有每個公民都有的機會,然而澳洲不守法的公民卻享有我們沒有的權益。澳洲是公認的世界同志之都,澳洲人思想開明,我們卻區分誰有權益,誰沒有權益。」
查麗蒂來自虔誠的基督教家庭,雙親都是牧師,她身為同志的事自然引起父母的強力反彈,「我爸媽反對同性戀關係,更別說讓么女與女人結婚。我來自相似的背景,認為同性婚姻不對,我猜主要的因素是澳洲法律反映了『同性婚姻不正確』的宗教觀。」
查麗蒂愛上女人後,才了解「愛就是愛」,不該以宗教來評論:「直到我(與女人)陷入愛河,我從前對同志關係的所有疑慮都受到挑戰,也讓我了解愛可以很簡單,就是兩個人之間的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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